1)第二六九章出来得不光彩_官途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老高把全部精力都放在调查公路局那笔款的去向上。那笔款是公路局局长同意支付的,财会人员也说是局长提现的,但是,那局长一口咬定是给了李向东。

  老高问:“有证据吗?你怎么能证明你给了李向东?”

  那局长说:“没有。”

  他说,这种事怎么能留下证据呢?不过,有人可以证明。

  老常说,他在场。他说,当时,那局长是在他的办公室,把装了钱的黑皮包交给李向东的,后来,蔓莉处长没,就不知道李向东有没再交还给那局长。老高还想找到更有力的证据,但是,那五封写给地级市纪检部门的投诉信都是匿名的,无法查实。

  于是,就形成了在没有物证的情况下,各有各的说法。公路局局长很委屈。他说,他确实给了李向东。老常说,他不能保证那黑提包里装的就是钱。李向东说,根本没有的事。他根本就没有在老常的办公室里接过那局长交给他的黑提包。

  人证能说明问题吗?因为人证被冤枉的案例还少吗?所以,老高更注重物证。

  明摆在那的物证,便是那局长的的确确拿走了二十万。不管这笔款最后到了谁手里,在没有物证的情况下,那局长必须承担全部责任。

  公路局局长只得自掏腰包把那二十万垫上,只得接受组织上给一次记大过的处分。

  李向东从那小楼屋出来了。他自己也觉得很不光彩,毕竟,有人认为,以大欺小,那局长吃了闷棍,冤枉至极。

  到底谁被冤枉?

  只有李向东、老常和公路局局长他们三人知道。

  市委书记问老高:“这是怎么一回事?这案子办得不咸不淡的。”

  老高说:“我已经尽力了。”

  市委书记说:“就不能有更好的结局吗?就一定要悬在那里不上不下吗?”

  老高说:“我也没料到会是这么个收场。我的确是尽力了。”

  市委书记说:“你可是地级市纪检部门的第一人!”

  老高自嘲地说:“浪得其名,都是是一些外行送的,没实际价值。”

  市委书记问:“凭你的经验分析,出现这样的结果?会有几次可能?”

  老高说:“三种可能。”

  他说,一种是像老常、公路局局长说的那样,李向东拿了。他知道证据不足,怎么也不承认。

  他说,一种是公路局局长和老常拿了,他们当然不能坦白,硬说是给了李向东。

  他说,还有一种可能是公路局局长自己拿了,老常和他关系很好,为了保护他,串通起来,把负责推给李向东。

  市委书记问:“你更趋向于哪种可能?”

  老高没有回答市委书记。

  他说,第一种可能不是没有,只能说是证据不足。我们不仅要有人证,更注重物证。有时候,人证是不客观的。比如,那局长和老常有可能串通起来的冤枉李向东。

  他说,第二

  请收藏:https://m.qu70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