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百五十五章 敲定电影计划!_带着系统做巨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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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意见,明白吗?”

  池允点点头,这些在合同中他都看过。

  张宝林对他伸出手道:“手机现在就给我吧,这两天暂时关闭评论功能”。

  池允略微犹豫,还是把手机递了过去。

  路是自己选的,既然选了,那就不能后悔!

  ......

  另外一方面,宫南北发了一条澄清微博之后就不管了,他这就已经算得上是仁至义尽了!

  王旺角已经联系成了山岚,和对方敲定了合作。

  对方出摄影组,不包括导演。

  而南北工作室需要付出一千万的设备费用,以及五个角色位置!其中包括,秋雅,袁华,大春,以及夏洛妈跟校长!

  前三个的戏份都不轻,后面两个也是那种非常出彩的角色。

  这就是山岚的全部要求,电影拍摄完成后,山岚不要任何分成,但是必须用他们山岚的院线!

  对此宫南北当然同意了,反正自己现在还没有院线,院线这部分的钱谁赚都是赚。

  而且山岚在这件事情上的处理,也比奉天讲究很多,唯一的缺点就是院线数量跟奉天比不了,并且要求独家上映。

  也就是说,只能用山岚一家的院线,这会对票房照成一点影响,但考虑到后期分成,以及奉天开出的条件之后,其实也差不了多少。

  和奉天合作几次后,宫南北最直观的感受其实不是他们的宣传渠道,而是他们的专业评估团队!

  一部电影到了他们手中,他们就能看出来大概的潜力,然后敲骨吸髓,把利益最大化,恰好保持在你不会翻脸的程度!

  比如说这次《我不是药神》,他们除了赚取院线钱之外,宫南北还要给他们三成的分成。

  而他为了影帝的位置,需要奉天的渠道跟宣传,也只能答应下来。

  当然,这并不是说奉天有多黑,而是人家的渠道和院线的确值这个价钱,一分钱一分货!

  你要是想出名,找奉天绝对没错!

  但如果你想要赚钱,找奉天就不太明智了。

  双方约定好之后,王旺角就代替南北工作室,前往燕京跟山岚签署和合同,顺便也去探探韩天王的口风,看看他愿不愿意帮忙客串一下。

  ......

  第二天一早王旺角就飞回燕京,带了一百万的定金以及《夏洛特烦恼》的剧本。

  电影拍摄的时间暂定为三月初,也就是《我不是药神》上映结束后。

  当天下午,宫南北就接到王旺角的电话,宣称一切都很顺利。只是山岚看过剧本后,要指定秋雅跟袁华的扮演者,至于其他三人,可以由南北工作室选择,但必须是山岚传媒的人。

  宫南北想了想后,也就答应了,反正导演是自己的人,到时候怎么拍还不是己方说了算。

  而且他也明白,山岚之所以这么低价的答应条件,其实也就是为了捧一捧新人。

  现在南北工作室如日中天,在网上更是有南北出品,必属精品的口碑。

  加上宫南北有着王牌编剧的噱头,简直拍一部火一部!

  不知道有多少新人挖空了心思想要进组拍戏,你看看拍过戏那些新人,白豪,池允,一个个现在都火成什么样子了?哪个新人不羡慕?

  宫南北同意后,王旺角就跟山岚敲定了合同。

  接下来,就等《我不是药神》的最终票房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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