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一点说明_《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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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读者问及明初辽东问题,认为高丽人早就称臣,为什么《明》中还有辽东战争。虽然本书为架空,但当时明朝和高丽关系,却非酒徒杜撰。网上有一篇文章讲得比较清楚,现转载如下。

  恭愍王后期明、高丽关系与明、蒙战局

  李新峰

  武元年(公元1368年)八月明军攻克大都,明与高丽即分别主动遣使聘问。高丽恭愍王十八年(洪武二年即1369年)五月,高丽对明称臣,十九年(洪武三年即1370年)始行洪武年号,从此“遣使朝贺,岁以为常”。明朝“于海东之使,礼遇尤厚……高丽乃箕子胥余之邦,上有常尊,下有等衰,实存先生之遗风焉。正当以中夏视之,未可以外国例言之也。”。但洪武六年(1373年)十月明朝方面却以高丽使臣以私马充贡为由拒绝受贡,从此开始对高丽百般苛责,或因进贡路线不合要求,或因表文规制有误,或因贡品数量不足,或因高丽国内政变后王位未得明承认等等,拒绝高丽正常朝贡,直到洪武后期李朝建立后两国关系才渐趋正常,其与以后二百年间友好互助恰成对照。高丽为东方大国,两国关系之重要性尽人皆知,当时明与琉球、暹罗、安南等均通好唯恐不及,何独对最重要的藩邦却吹毛求疵?其托辞种种,均不能尽释人怀。本文拟从明蒙战争形势演变对明高丽关系的影响入手,辨析高丽恭愍王在位后期(恭愍王十七年至二十三年,即洪武元年至七年,1368至1374年)明高丽关系由密切到疏远至恶化这一过程。

  洪武五年明军铩羽漠北,从此由一味进攻转向尺进寸取,是为明蒙战争转折点。《高丽史》卷四四载,恭愍王二十二年(洪武六年即1373年)二月“乙亥,北元遣使波都帖木尔及于山不花来诏曰:‘顷因兵乱,播迁于北。今以廓扩帖木尔为相,几于中兴。王亦世祖之孙也,宜助力,复正天下。’初,二人入境,王欲遣人杀之,群臣皆执不可。于是访以拘留、放还、执送京师三策,群臣皆曰放还便。……戊寅,王夜见元使曰:‘予眼疾,见日则大剧,故以夜待之。’盖畏朝廷知也。……乙酉,元使还,以苎布附献。”元使此来所谓中兴,当指洪武五年(1372年)春夏漠北之战后北元之大好形势,而这给高丽君臣以极大震动。经反复争论,高丽终于决定结好北元,执藩邦礼。其事虽尽量秘密,但元使公开出入境,明朝方面岂能不知?洪武六年(1373年)四月,明犹以常礼接待高丽使者,至十月态度忽变恶劣,应与此事有关。

  然洪武五年明军虽败,尚能固守长城一线,且国力仍远胜北元,高丽何以出此下策?观元末情势,高丽本为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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