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1014法庭调查_官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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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普遍存在的问题。”

  法官点点头问:“请证人回答。”

  采购只好回答,证明各企业的采购员都有盖的公章的空白合同。

  辩护律师问:“你也使用过?”

  “使用过。”

  不可能不这么回答,上司就在现场。

  辩护律师说:“除了合同,还有其他盖了公章的空白文件,比如空白证明等。这是企业对采购人员的信任,是市场的残酷,分秒必争衍生的不规范现象。因此,也发生了一些真假冤案。一些采购员,拿着这些合同或证明,干一些与企业无关的商业行为。”

  他简洁地,只花了五分钟,列举了五个采购人员以企业名义干个人商业行为的案例。

  于是,把余丽丽推上风口浪尖。

  原告律师非常敏锐,反驳道:“希望对方律师不要私下结论,把这一案件往设想好的路子上引。”

  “我说的是事实,我列举的案例都是这两年发生的,相信你也有所闻。”

  “但你的动机太明显。”

  法官阻止说:“不要说一些题外话,请原告律师也要相信本庭法官的分辨能力。”

  原告律师说:“我要求法官传余丽丽上庭。”

  余丽丽打扮得漂漂亮亮很有一种上电视作秀的模样。她的出现,也的确吸引了一帮记者,闪光灯不停地闪了一阵。因为是法庭是肃穆的地方,记者很快就平静下来了。

  先验明身份,姓名,职业。

  原告律师问:“你与省商业公司的总经理认识吗?”

  余丽丽说:“认识。”

  “怎么认识的?”

  “记不起来了。”

  “是业务原因认识的吗?”

  “谈业务,我只跟他们的采购谈。”

  “两个月前,你代表江市糖厂与省商业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大白兔的合同,你应该还记得吧?”

  余丽丽头一扬,说:“记得。”

  辩护律师曾告诉她,一些细节问题,可以不去管它,但大事大非却不能忘,甚至不能有半点犹豫,本来,这案子已经开庭多天,还装不知道,上了庭才思考就显得假了。

  原告律师说:“能说说过程吗?

  “当时,小精灵还没投入市场,我又刚担任销售科长,很想做出点成绩,所以,与联系了一家企业,购进了一批大白兔的产品。我并不认为,那是假冒的,或者说,我无法辨认是假冒的。”

  原告律师问:“你是在哪家企业购进的?”

  余丽丽说:“我找过他们,但已经找不到了。”

  她向法庭提供了对方的资料,当然,都是编造的。

  原告律师问:“为什么不在正式厂家购进?”

  余丽丽说:“有的产品,不一定就在生产厂家购进,只要价格合理。而且他们说,他们是大白兔的经销商。”

  造假这些文件也不假。

  原告律师看了那些文件,说:“这些都是假的。”

  余丽丽便无言了。

  原告律师说:“难道你没有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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