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七十九章:你放不下,我住在哪?_重生后我并不想弥补遗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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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哇!大帅哥还会弹吉他?”

  看清楚人之后,余蝶惊讶的道,并且看向路影,显然是在问她。

  私下里,余蝶在宿舍会叫刘北川大帅哥,不仅帅,还大方。

  要不是看出来路影对刘北川有明显的感情,她肯定要倒追了。

  或者说要不是觉得比不过路影,她也会争一争。

  “咳!嗯!”

  路影轻咳了一下,只说了一个字,没说她事前知不知道,反正一个‘嗯’字,你们去猜,我肯定不会说我都不知道臭弟弟居然会弹吉他。

  路影要营造出一副两人很熟,不仅是高中同学,最好误会成青梅竹马的错觉。

  众人也没有多想,都以为路影早就知道了,回答这么简单,只是想聚精会神的看刘北川弹唱。

  刘北川轻轻的拨了拨琴弦,试试音,孙川平就是这么提着琴颈跑过来的,怕磕到跑了音。

  还好都是对的。

  稍微深呼吸了一下,刘北川抬起头,俊朗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。

  前排的几个小姑娘情不自禁的把手捧在了胸口。

  “我是被他们推出来挡枪的,等下唱的不好,多多担待。”

  “帅哥,唱得不好也没关系,别跑调就行。”

  有胆大的女生喊道,引起一阵哄笑。

  “那我就唱一首宾阳乐队的《孤独》吧!”

  宾阳乐队是一个不为人知的乐队,他们的成名曲《孤独》,听过的人更是寥寥无几。

  甚至网上都找不到像样音质的录音,只有宾阳乐队大学晚会时候,别人拿手机录下来的现场版。

  这首歌旋律并不复杂,歌词也不深奥,甚至很浅白。

  但是也能引起一些人的共鸣,刘北川不认为故弄玄虚,玩弄优美词语的就是好歌词,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都是别人的生活。

  这首《孤独》是刘北川学吉他的时候最先练习的几首之一,弹过很多遍了,哪怕已经好久没有拿起吉他,按上琴弦的那一刹那。

  左手的和弦,右手的拨动都是那么的自然,就像拿起碗和筷子吃饭。

  只不过左手按得指尖生疼。

  没办法,现在的身体还没有练习过吉他,指尖还没有长出老茧,用力按着细细的琴弦,自然会疼,特别是下面几根细的。

  那天你决定朝南而去

  我说我只能朝北而行

  你渡过那条潺潺小河越过那座山

  和宾阳乐队略带着广西老表的腔调不同,刘北川唱歌的嗓音有些浑厚,闭上眼睛,你不会觉得眼前是一位刚满十八的少年在歌唱,而是一个历尽了沧桑的中年男人在述说自己的情感。

  有些人就是这样,说话和唱歌声音完全就是两个人。

  作为一个业余的歌唱爱好者,哪怕是上辈子公司的同事,都不知道刘北川还有这一手。

  每次聚会唱歌,刘北川也基本不去碰麦克风,但是他会在心血来潮的时候,一个人单独开一间房唱歌。

  也专门在网上找教程练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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