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二十八章 抬枪_崇祯七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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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董策看着面前这所有的家当,沉默不语。

  还真是够寒酸的,怎么说也是一个挺大的边墩,就这点儿玩意儿。

  事已至此,无法可想,只得面对现实。他伸手掂起那把完好的鸟铳在手中细细端详,这还是他第一次接触到大明朝的火器,心里自然是有些好奇。

  手中这把鸟铳看上去有些陈旧,木质的枪托和熟铁打造的枪管都是一片乌沉沉的黑色,拿在手中沉甸甸的,约莫有七八斤左右的重量。整个枪的造型很简单,基本上就是枪托和枪管两个部分,枪管长约三尺三寸,总长约四尺。有准星、照门,安装于木托之上,铳口长出木托两寸,托后七寸向下弯曲。在枪托的右边,有火门等设置,枪口大小如鸟嘴——这也是其名字的由来。

  除了口若鸟嘴以外,还有一个原因,则是“后手不用弃把点火,则不摇动,故十发有.中,即飞鸟之在林,皆可射落,因是得名。”

  这等描述,自然是夸张了不少。

  董策看了半响,越来越是失望。

  这玩意儿每发射一次,都要经过装发射药、用搠杖捣实药、装铅子、捣实铅子、开火门、下点火药、闭火门等一系列繁杂的动作,发射速度极慢。有你打一枪的功夫,人家那边!一!本!读!小说xstxt已经能射出三轮箭了。

  实际有效射程也就是六十米多的样子,跟蒙古人用的角弓,女真人用的大弓射程也差不多。

  射程差不多,射速慢很多——这种初级的火器和已经在人类历史上传承了几千年,技术臻于鼎盛成熟的弓箭相比,着实是不占什么优势。当然,优点也有,第一就是不怎么废臂力,可以连续发射。第二则是训练速度快,对于士兵的身体素质要求比较低,而训练一个不错的弓箭手要比鸟铳手花费数倍的时间。

  不过可惜的是,大明朝没把这些优势发挥出来哪怕是一星半点儿。在这个年代,士兵们并不以使用这种最先进的火器为荣,相反,不少边军士卒宁愿用弓箭也不乐意用火器。火器容易炸膛,下雨天易受潮还没办法用,为何明军面对女真人如此孱弱?这和明军大量使用火器却未用好火器也有关系,基本上明军大队步卒面对女真人,只来得及放一枪人家就杀过来了,而且由于训练不足,导致士兵们开枪时间不统一,对敌人造成的伤害微乎其微。甚至因为各级官员在制造的过程中上下其手,以次充好,导致火器炸膛率极高,士兵们避之唯恐不及。

  若是此刻董策手中有一百支鸟铳,那定然是发挥出不小的作用,但是只有一支的话,只能说是鸡肋了。

  看着便是扔到一边,不过周仲却是对这玩意儿很感兴趣,拿过来仔细把玩。他曾经在蓟镇为军,对这玩意儿很是熟悉,三两下便是上了手。

  “喜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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