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百七十五章 罗马与大明文化差异的根源_朕就是亡国之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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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子,归弟弟所有。

  王昭君是汉人,哪里受得了这个?丈夫死了,王昭君当然要求归。

  但是当时的大汉皇帝是汉成帝,汉成帝敕令王昭君从胡俗,王昭君嫁给了自己的继子复株累单于,又生了两个女儿。

  或许汉唐的和亲,有用公主嫁娶,每年去看望公主探听蛮夷虚实的可能,但。汉成帝绝非如此!

  他就是用美人安抚匈奴,不让匈奴南下。

  因为汉成帝沉迷酒色,荒废政务,百姓揭竿而起,外戚专权,神器假手于人,交给了太后王政君外戚家族把持。

  王莽能够篡汉,就是因为太后王政君是王莽的姑母。

  王莽是外戚。

  王昭君的出嫁,从头到尾都是西汉国力衰微,酿成的一出悲剧。

  一夫一妻制是父权的重要保障,正妻的出现正式确认了父系继承制,具体而言就是屈原所说的厥身是继。

  《明律集解.附例.户婚》规定:「兄亡收嫂,弟亡收妇者,各绞。」

  弟弟如果收嫂子,哥哥收弟妹,一律绞死。

  尼古劳兹继续说道:“西塞罗曾说:没有权力,便不可能存在任何家庭,所以根据十二铜表的规定,家长对家族的任何成员都有生杀予夺的权力、有分配财产的权力、有决定子女婚配的权力。”

  “到了今天,也是这样的。”

  胡濙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说道:“中国亦有此法,一夫一妻、同姓不婚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左传曰:男女同姓,其生不蕃。不蕃的意思是,不健康的,先天不足的,故此之周礼始,同姓不婚,是为了孩子健康。”

  “家长有权杀死自己的子女吗?”

  尼古劳兹点了点头说道:“是的。”

  胡濙终于察觉到了一些异常,但是他不动声色,只是喝茶,在和尼古劳兹沟通之前,胡濙就曾经说过,你的是我的,我的还是我的。

  杀人者死,是一种律法中追求的公平,虽然各地的私刑很多,但是死刑从唐朝时候就已经掌握在了皇帝的手中,叫死刑三复奏,大明亦是如此。

  聊到这里的时候,胡濙就发现了,中西方的发展轨迹就出现了分歧。

  在罗马法中更强调“父”,而在周礼之中,更强调“子”,也就是孝。

  比如十恶不赦的罪名中就有不孝、不睦两条,不孝敬父母、谋杀自己的亲属,都属于十恶不赦的大罪。

  罗马法中间父权,确切的说是家长权,凌驾在了律法之上。

  这种家庭的构建差异,就直接导致了中西方文化的根本差异。

  因为家国同构。

  家是国的子集,家是国的基本单位,那么家庭制度的建立,通过类比机制,就会泛化至整个国的方方面面。

  家庭制度的泛化,是因为家庭形成了组织形式也就是诸多家族、宗族。

  而种种的组织内外的关系,构成了国的礼法。

  谷/span譬如说:天地君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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